賽項規程
2019年全國高職院校財稅技能大賽(簡稱“財稅技能大賽”)
稅為國之本,財為稅之源。通過競賽,強化學生遵守國家財稅法律法規的意識,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道德品質,檢驗高職院校財稅教學改革成果,展示學生財稅崗位通用技術與職業能力,引領和促進高職院校財稅專業教學改革,激發和調動行業企業關注和參與稅務和會計專業教學改革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提升高職院校財經專業人才培養水平。(以賽促改? 以賽促教? 以賽促學)。
競賽分設稅務專員、稅務會計、財務主管三個崗位,包括財稅職業能力競賽和財稅職業素養競賽兩個環節,分上下兩場進行。財稅職業素養競賽環節采用單人單機獨立競賽方式,財稅職業能力競賽環節采用團隊競賽方式。
財稅技能競賽共300分,其中:財稅職業能力競賽每個崗位70分,計210分;職業素養競賽每個崗位30分,計90分。
1. 財稅職業能力競賽環節競賽內容及分值分布
為團體賽,團隊競賽三個崗位的業務按實際工作崗位職責劃分,每團隊按照各自分工合作在各自的計算機上完成競賽內容,由計算機自動評分。
競賽以某制造企業一般納稅人為背景,以現行財稅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企業的典型涉稅業務為內容,會計核算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模擬財務部門完整財稅工作情境,利用財稅技能競賽平臺,要求選手分崗位分角色完成納稅籌劃、發票管理、業務審核、會計核算、稅費計算、納稅申報、所得稅匯算清繳等各項財稅工作任務。
競賽內容及分值分布為:
(1)稅務專員崗位(共70分)
根據賽題背景和業務資料,完成票種核定、發票驗舊、發票申領、發票開具、發票作廢、發票認證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網上納稅申報
(2)稅務會計崗位(共70分)
根據賽題背景和業務資料,完成業務單據審核、涉稅業務會計核算、相關稅費計算。
(3)財務主管崗位(共70分)
根據特定場景分析、計算相關稅收金額并完成納稅策劃;根據賽題背景和業務資料,完成一般企業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申報。
2. 財稅職業素養競賽環節競賽內容及分值分布
財稅職業素養競賽環節3個崗位每個崗位競賽內容一樣,考核學生的財稅職業素養。
競賽內容包括財稅基礎知識,財稅法規、制度及規范,財稅職業道德。題型:單選、多選、判斷和案例分析。
競賽內容包括:
(1)財稅基礎知識(10分)
我國現行各稅種構成要素、稅額計算、稅收優惠政策及征收管理規定。所涉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煙葉稅、船舶噸稅、環境保護稅、關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
(2)財稅法規、制度及規范(15分)
以現行的財稅法律、法規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出臺的會計、法規、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3)財稅職業道德(5分)
依據社會主義道德的基本原則和財稅從業人員應具備的道德意識和行為規范。
1. 全國七大賽區分別進行區域決賽,以各賽區實際報到隊伍數為基數,各賽區比賽排名前25%的比例入選全國總決賽,各賽區入選總決賽名額中每所學校只能一支隊伍參賽(如有兩支需組合成一支隊伍),不得跨校組隊。
2. 賽項為團隊賽。每參賽隊由3名參賽選手組成,每隊指導教師限報2名。參賽選手競賽崗位包括稅務專員、稅務會計、財務主管三個崗位。每個參賽選手的競賽崗位由各參賽學校自己確定,每人一崗,角色一經確定,不得更換。
3. 財稅技能競賽包括財稅職業能力競賽和財稅職業素養競賽兩個環節,分上下兩場進行。財稅職業能力競賽以團隊設置競賽臺位,按崗位標注操作位置,競賽臺位在賽前領隊會上通過抽簽決定。本競賽環節過程中,團隊成員之間可以協商,但必須由相應崗位人員在競賽系統完成自己的任務。財稅職業素養競賽環節的座次在賽前領隊會上通過抽簽決定,各參賽隊3名隊員不能在相近或相鄰的競賽機位。
(詳見日程安排)
1.參賽資格。參賽選手須為全日制在籍高職學生;本科院校中高職類全日制在籍學生;五年制高職四、五年級學生可報名參加高職組比賽。
2.選手報名。各參賽院校須按照大賽組委會的要求網上報名。
3.熟悉場地。凡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賽項組織者等均需按照賽項執委會要求準時到達賽項舉辦地點,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領取相關證件,熟悉場地,做好賽前準備工作。
4.正式比賽。比賽現場所有參賽選手、指導教師、裁判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須統一佩戴相關證件,按照賽項相關規定出入指定區域,不同證件有不同的區域限制,以保持賽場秩序良好。
5.競賽用計算機只允許安裝競賽規定的相關軟件,現場為各代表隊統一提供了用品、用具(計算器統一提供)。開賽前,由各選手根據裁判指令登陸競賽系統、檢查設備和競賽系統運行正常。
6.各代表隊須遵守賽場賽項有關規定,遵從裁判長、裁判員的現場調度和指揮,按照賽場指令完成任務。
7.選手進入賽場禁止攜帶任何電子設備、及其他與比賽無關的用品用具、工具書、參考書等相關資料。
8.在競賽過程中,參賽選手不得隨意離開賽場。財稅職業能力競賽環節過程中,團隊成員之間可以協商,但必須由相應崗位人員在競賽系統完成自己的任務,不允許出現越權使用軟件、以他人口令執行系統操作等情況,一經發現取消相關參賽人員參賽資格。財稅職業素養競賽中,選手不得觀看其他隊操作情況。
9.在競賽過程中,參賽選手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通訊設備和與競賽無關的電子設備,一經發現給予一次相關參賽人員警告,第二次發現取消該參賽人員參賽資格。
10.在競賽過程中,如遇硬件軟件故障或其他情況,須舉牌示意,現場裁判按有關規定處理。
11.在競賽全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移動存儲設備、開啟無線網絡、非法訪問他人計算機。賽場技術服務區將實時監控上述行為。
12.競賽結束后,不得將競賽提供的用品用具及資料帶出賽場。
13.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總裁判長有權終止其所在團隊或個人的比賽,勸令其離開賽場。
競賽場地設在開闊空間房間或機房內,場地內應設置滿足競賽隊伍數量的競賽環境;
每一臺位設稅務專員、稅務會計、財務主管3個崗位。
競賽場地內設置裁判席、仲裁席、技術支持人員專席等,便于競賽監督和裁判等相關工作;
競賽場地內設置宣傳橫幅,營造競賽氛圍;
局域網絡。采用星形網絡拓撲結構,安裝千兆交換機。網線與電源線隱蔽鋪設。采用獨立網絡環境,不連接INTERNET,禁止外部電腦接入。
采用雙路供電安全保障。采用統一的殺毒軟件對服務器進行防毒保護。屏蔽競賽現場使用的電腦USB接口。部署具有網絡管理、賬號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綜合監控系統。
利用UPS防止現場因突然斷電導致的系統數據丟失,額定功率:3KVA,后備時間:2小時,電池類型:輸出電壓:230V±5%V。
設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線,確保進入賽場的大賽參觀、采訪、視察的人員限定在安全區域內活動,以保證大賽安全有序進行。
1. 競賽以現行的財稅法律、法規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出臺的會計、法規、制度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以截止2019年4月30日國家發布的為準)。
競賽軟件采用中聯財稅技能競賽平臺,系統為B/S網絡結構。該系統安裝在服務器上后,選手競賽用機可通過瀏覽器訪問。主要軟件功能如下:
1. 賽務模塊。主要功能包括參賽人員信息管理、競賽過程管理、賽題卷庫管理和成績管理。
2. 答題模塊。答題模塊包括職業素養考核模塊,增值稅防偽開票系統、增值稅專票網上認證系統、會計業務核算、電子納稅申報系統等模塊,支持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案例分析、填空題、發票填開、專票認證、會計核算、稅費計算、增值稅申報、所得稅申報等多種題型。選手根據競賽要求在本模塊答題,并將答題結果提交,保存在服務器上,系統自動實時評分。
3. 賽題傳輸模塊。主要功能有命題組錄入賽題等相關設置。職業能力競賽環節,選手可以查看所有角色的試題,但是只能作答自己所屬角色的試題。
數據服務和應用服務分開部署在兩臺物理服務器上,同時各使用兩套,再分別進行雙機熱備。
1.評分方式為計算機系統自動評分。裁判員在監督人員監督下完成統分工作,統分表需由裁判長、裁判員、監督員共同簽字確認。統分后,裁判員在監督人員監督下完成匯總計分工作,匯總計分表,形成競賽隊最終成績單。在正式公布比賽成績之前,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泄露過程評分和結果評分的評分結果。
2.賽項最終得分:最終成績按300分計算,其中,財稅職業能力競賽每人70分,團隊成績滿分210分;財稅職業素養競賽每人30分,團隊成績滿分90分。最終成績經復核無誤,由裁判長、監督人員和仲裁人員簽字確認后公布。
2.分賽區決賽和全國總決賽設團體獎。以實際參賽隊總數為基數,分設一、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分別為10%、20%、30%(小數點后四舍五入)。
3.各參賽隊指導教師由組委會頒發優秀指導教師證書。
賽事安全是財稅技能競賽一切工作順利開展的先決條件,是賽事籌備和運行工作必須考慮的核心問題。賽項執委會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大賽期間參賽選手、指導教師、裁判員、工作人員及觀眾的人身安全。
執委會須在賽前組織專人對比賽現場、住宿場所和交通保障進行考察,并對安全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賽場的布置,賽場內的器材、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如有必要,也可進行賽場仿真模擬測試,以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承辦單位賽前須按照執委會要求排除安全隱患。
賽場周圍要設立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發生意外事件。比賽現場內應參照相關職業崗位的要求為選手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承辦單位應提供保證應急預案實施的條件。
執委會須會同承辦單位制定開放賽場和體驗區的人員疏導方案。賽場環境中存在人員密集、車流人流交錯的區域,除了設置齊全的指示標志外,須增加引導人員,并開辟備用通道。
大賽期間,承辦單位須在賽場管理的關鍵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參賽選手進入賽位、賽事裁判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嚴禁攜帶通訊、照相攝錄設備,禁止攜帶記錄用具。如確有需要,由賽場統一配置、統一管理。賽項可根據需要配置安檢設備對進入賽場重要部位的人員進行安檢。
比賽期間,原則上由執委會統一安排參賽選手和指導教師食宿。承辦單位須尊重少數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據國家相關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數民族選手和教師的飲食起居。
比賽期間安排的住宿地應具有賓館/住宿經營許可資質。以學校宿舍作為住宿地的,大賽期間的住宿、衛生、飲食安全等由執委會和提供宿舍的學校共同負責。
1.各學校組織代表隊時,須安排為參賽選手購買大賽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各學校代表隊組成后,須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對所有選手、指導教師進行安全教育。
3.各參賽隊伍須加強對參與比賽人員的安全管理,實現與賽場安全管理的對接。
比賽期間應做好保電、消防預備工作,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現者應第一時間報告執委會,同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執委會應立即啟動預案予以解決并報告組委會。賽項出現重大安全問題可以停賽,是否停賽由執委會決定。事后,執委會應向組委會報告詳細情況。
1.因參賽隊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獲獎資格。
2.參賽隊伍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經賽場工作人員提示、警告無效的,可取消其繼續比賽的資格。
3.賽事工作人員違規的,按照相應的制度追究責任。情節惡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參賽隊須知
1.參賽隊名稱統一使用學校名稱;不接受跨校組隊報名。
2.參賽隊員在報名獲得審核確認后,原則上不再更換,如籌備過程中,隊員因故不能參賽,參賽學校需出具書面說明并按相關規定補充人員并接受審核;競賽開始后,參賽隊不得更換參賽隊員,允許隊員缺席比賽。
3.參賽隊按照大賽賽程安排,憑執委會頒發的參賽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比賽及相關活動。
4.參賽院校須為參賽隊員購買保險。
指導教師須知
1.各參賽代表隊要發揚良好道德風尚,聽從指揮,服從裁判,不弄虛作假。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參賽資格,名次無效。
2.各代表隊指導教師要堅決執行競賽的各項規定,加強對參賽人員的管理,做好賽前準備工作,督促選手帶好證件等競賽相關材料。
3.競賽過程中,除參加當場次競賽的選手、執行裁判員、現場工作人員和經批準的人員外,指導教師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競賽區域。
4.參賽代表隊若對競賽過程有異議,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教師向賽項仲裁工作組提出書面報告。
5.對申訴的仲裁結果,指導教師要帶頭服從和執行,并做好選手工作。參賽選手不得因申訴或對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競賽,否則以棄權處理。
6.指導老師應及時查看大賽有關賽事通知和內容,認真研究和掌握本賽項競賽的規程、技術規范和賽場要求,指導選手做好賽前的一切技術準備和競賽準備。
參賽選手須知
1.參賽選手應按有關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否則取消競賽資格。
2.參賽選手憑統一印制的參賽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競賽。
3.參賽選手應認真學習領會本次競賽相關文件,自覺遵守大賽紀律,服從指揮,聽從安排,文明參賽。
4.參賽選手請勿攜帶與競賽無關的電子設備、通訊設備及其他資料與用品。
5.參賽選手應提前30分鐘抵達賽場,憑參賽證、身份證件檢錄,按要求入場,不得遲到早退。
6.參賽選手應按抽簽結果在指定位置就坐。
7.參賽選手須在確認競賽內容和現場設備等無誤后開始競賽。在競賽過程中,如有疑問,參賽選手應舉手示意,項目裁判長應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予以答疑。如遇設備或軟件等故障,參賽選手應舉手示意,項目裁判長、技術人員等應及時予以解決。確因計算機軟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無法繼續的,經項目裁判長確認,予以啟用備用計算機。如遇身體不適,現場醫務人員按應急預案救治。
8.各參賽選手必須按規范要求操作競賽設備。一旦出現較嚴重的安全事故,經裁判長批準后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9.競賽時間終了,選手應全體起立,結束操作。經現場指揮人員發出指令后,方可離開賽場。
10.在競賽期間,未經執委會的批準,參賽選手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的與競賽內容相關的采訪。參賽選手不得將競賽的相關信息私自公布。
工作人員須知
1.工作人員必須統一佩戴由大賽組委會簽發的相應證件,著裝整齊。
2.工作人員不得影響參賽選手比賽,不允許有影響比賽公平的行為。
3.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肅認真的態度做好各項工作。
4.熟悉比賽規程,認真遵守各項比賽規則和工作要求。
5.堅守崗位,如有急事需要離開崗位時,應經賽場領導同意,并做好工作銜接。
6.嚴格遵守比賽紀律,如發現其他人員有違反比賽紀律的行為,應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應向競賽組委會反映。
7.發揚無私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提供熱情、優質服務。
本賽項在比賽過程中若出現有失公正或有關人員違規等現象,代表隊指導教師可在比賽結束后1小時之內向仲裁組提出書面申訴。書面申訴應對申訴事件的現象、發生時間、涉及人員、申訴依據等進行充分、實事求是的敘述,并由指導教師親筆簽名。非書面申訴不予受理。賽項仲裁工作組在接到申訴后的1小時內組織復議,并及時反饋復議結果。賽項仲裁組的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